2012年3月17日。Best Western Seoul Garden Hotel 的"幣帛"場地。 我左臉頰的那張貼紙一邊都翹起來了都沒人幫我按一下 >"< |
時間過得很快,在韓國辦婚禮都是整整一年前的事了(去年之事見此)。我跟許某真正的結婚紀念日是早於這場婚禮兩年半的日子,但是對長輩們而言,他們只認定這場儀式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。
我跟許某在韓國辦"婚姻申告"(現在的韓國跟台灣一樣都是採登記制)的時候,我才剛從瑞典修完碩士課程學分,論文沒寫實習沒做畢業還早,但好歹早大學畢業還有香港工作的一兩年經驗,許某才叫誇張,年紀一大把了大學都還有一半沒念完;我們一個未滿25一個未滿26,帶上相關的幾張證明,兩人就手牽手到區公所辦登記。一切好像很美好,很容易。拿到證明書以後,逕到木洞的出入境管理局辦簽證,這是個全韓國我最幹譙的地方之一(為什麼說之一,因為我對韓國綿綿的恨液可多了XD)。狗眼看人低的簽證官知道我們是學生,皺了皺眉頭,再看到許家的房產證明,眉毛一挑就說不給我簽證,要我交出什麼台灣的存款證明而且裡面還要有多少多少存款,就把我們趕走了。我們覺得很奇怪,他講得無憑無據,也不太合理。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樣子比較和善的年輕女簽證官,說明來意,她就拿出一張紙,是專門給台灣籍的人辦F2的注意事項,他還和我們說,今天辦不了F2,可以先辦延簽,這樣我就可以在韓國好整以暇的準備簽證。
不管是許某的家人,這個社會,還是政府機構,幾乎都把我們當兒戲,對我們的決定感到不以為然,僅管許家人知道我們實際的結婚紀念日是在2009年,卻不怎麼把它當一回事,只認定我們兩個都在國外工作穩定了以後辦的婚禮。可是,對於我們而言,2009年的決定是最單純的,最真摯的,開心、煩惱、憂鬱、羞辱、希望、絕望...每個情緒都是那麼純粹,所以才意義非凡。
對於我們來說,3月17是婚禮紀念日,不是結婚紀念日。我和許某,這個共識還是有的 : )
許某說,我們是在香港認識的,今天就去高島屋的御寶軒南北小廚吃點心吧! 這家的點心是我目前在新加坡最滿意的,它的流沙包是我的最愛啊! 以前我只知道有奶皇包,我老闆看我土,帶我到中大聯合書院餐廳讓我見識更威的流沙包,從此就變成我最愛的點心了~
每次請不認識的人照像許某總是會很不自然,搞得我也好不自然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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